一、房屋交易服务窗口业务内容介绍
1、房产交易综合受理窗口(1-4)(6-14)号窗口:负责办理网签、存量房资金监管、面积管理、房产转让管理、房产抵押管理、房屋租赁备案;
2、收费窗口(5):负责收费;
二、房产交易业务流程
1、商品房转移交易业务
不动产信息查询(大厅中不动产信息窗口)→办理房产交易综合管理(大厅北房产交易1-14窗口)→交税(大厅东地税窗口)→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(大厅南不动产登记2-10窗口)
2、存量房交易业务
不动产信息查询(大厅中不动产信息窗口)→办理房产交易综合管理(大厅北房产交易1-14号窗口)→交税(大厅东地税窗口)→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(大厅南不动产登记2-10窗口)
3、房屋抵押业务
抵押合同网签(大厅北房产交易综合管理1-14号窗口)→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(大厅南不动产登记1-10窗口)
4、房屋租赁
交易管理(大厅北房产交易综合管理1-14号窗口)
三、房产交易管理提供要件标准(以下各类业务只审查原件,不留原件)
各类交易管理的前置条件
1、房产测绘;
2、商品房网签合同;
3、存量房网签合同;
4、抵押网签合同;
5、完税证。
一、商品房买卖交易管理
1、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原件;
2、商品房买卖合同(网签合同)原件;
3、购房资格审批表(经济适用房)原件;
4、房屋平面分户图;
5、契税完税证原件。
二、存量房买卖交易管理
1、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办理;
2、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原件;
3、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;
4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;
5、房屋平面分户图;
6、契税完税原件。
三、房屋继承交易管理
1、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;
2、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原件;
3、继承公证书原件;
4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;
5、房屋平面分户图。
四、房屋赠与交易管理
1、赠与双方本人到场;
2、申请(代理人)身份证原件;
3、赠与合同原件;
4、房屋平面分户图;
5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;
6、契税完税证原件。
五、房屋抵押交易管理
1、申请(代理人)身份证原件;
2、房屋抵押网签合同;
3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;
4、委托书原件;
5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六、房屋租赁备案
1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;
2、房屋租赁合同;
3、不动产权属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