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承诺制
为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、落实承诺事项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服务内容
(一)为房产交易提供服务;
(二)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、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、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和房屋面积管理提供服务;
(三)为房产交易政策、法规、信息咨询提供服务;
(四)对老、弱、病、残实行预约上门服务;
(五)对大宗件及疑难业务设置绿色通道。
二、工作标准
(一)接待热情,不与申请人发生一次争吵;
(二)解答准确,不让申请人多跑一次路;
(三)审件严格,不出现一次失误;
(四)限时办结,不拖延一天时间;
(五)文明用语,不说一句禁语;
(六)廉洁服务,不允许一次弄权勒卡;
(七)预约上门,不出现一次失约;
(八)谒诚服务,不让申请人一事为难。
三、办结时限
(一)申请房产交易业务,资料齐全,实行“立等可取”;
(二)房屋交易信息查询,房产政策、法规、信息咨询随时提供服务。
四、处罚规定
工作人员违反社会服务承诺制,按本单位奖惩规定予以惩处。
六、投诉程序
对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制,可拔打下列电话:
5501080(监督电话) 5203785(举报投诉电话)
5501067(业务咨询电话)